Saturday, June 21, 2008

差點進不了家門

今天早上十點多跟老公帶著羅蜜蜜準備到老城裡買菜和尿布(家裡剩下一片尿布,情況非常緊急!),為了趕公車,急忙出門,出門前我問老公鑰匙帶了沒? 老公說有,所以我們就趕快往公車站前進. 快到公車站時我忽然想起今天還要順便到DM印羅蜜蜜的大頭照(辦理這裡的居留證用),所以趕緊問了一聲"有沒有帶memory stick?" 結果換來老公一句:"啊!忘了帶鑰匙!!" 晴天霹靂~~ 怎麼會這樣? 原來老公通常會帶鑰匙出門的,可是今天他為了帶memory stick就把口袋裡的鑰匙拿出來了,我問他的時候他也忘了. 天啊天啊天啊~~ 怎麼辦哩! 如果是只有我跟老羅兩個人就算了,現在還帶了羅蜜蜜,如果很久不能回家,那可慘了~

幸好我出門前隨手拿了手機(也不知道為什麼要帶? 又不會有人打手機來? 沒想到還是派上用場了:P),趕快打電話給房東看看他有沒有備份鑰匙. 房東說依照法律規定,房東應該不可以留有房客的鑰匙,不過他還是先找找看,五分鐘後回電話給我們. 通話完畢後手機就開始饗起"需要充電"的警告鈴聲,真是夠了,我們只有祈禱房東能趕快回電話,不然我們還要走去房東家才行. 幸好幾分鐘後房東就打電話回來,說房東太太找到了一份我們家的備份鑰匙,他馬上開車過來我們家門口跟我們碰面.

房東幫我們開完門後說那把鑰匙應該要給我們,不過我跟老羅堅持把那把鑰匙留在房東那,以免我們下次又不小心做這種蠢事. 房東最後也同意,他說找鎖匠來開門真的太貴了,光是車馬費就要30多歐元,加上服務費和税,隨便就是一百多歐元,如果是週末假日費用更高,他的鄰居前陣子就花了這種冤枉錢. 我們帶了鑰匙再次準備出發,出發前介紹羅蜜蜜給房東認識,房東跟她握手的時候羅蜜蜜竟然對房東笑了笑,算是幫爸媽social,真是乖女兒:) 後來我們搭公車進城和回家都非常順利,時間通通剛剛好,看來羅蜜蜜真的是我們的lucky star~ (中午在老城羅蜜蜜竟然乖乖在娃娃車裡睡了一覺,雖然不是很久,可是已經足夠我們兩個坐下來吃完午飯,真的表現太好了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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